慈善基金會成立條件全攻略:從零到一的完整解析

你想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,把心中的公益理念付諸實現,但上網一查,法條密密麻麻,主管機關好像有好幾個,到底該從哪裡開始?很多人以為只要有錢、有愛心就能成立基金會,這其實是最大的誤區。我接觸過不少滿腔熱血的發起人,最後卡在章程的一個條文,或是選錯主管機關,白白浪費好幾個月時間。成立慈善基金會,是一場法律、財務與行政流程的綜合考驗。基金會申請流程

這篇文章,我會用最白話的方式,拆解在台灣成立「財團法人」型態慈善基金會的四大核心條件與完整流程。我會告訴你那些官方文件不會明說,但實務上會讓你碰壁的細節。我們直接開始吧。

成立慈善基金會的四大核心條件

法規上講的「財團法人」,就是我們一般說的基金會。它不是公司,沒有股東,財產來自捐助,目的就是從事公益。要成立它,你必須同時滿足下面四個條件,缺一不可。

條件一:足夠的設立基金

這是第一道硬門檻。你必須有一筆「只動用孳息,不動本金」的錢。金額沒有全國統一標準,而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。公益法人設立

主管機關類型 常見最低設立基金要求 備註與實務觀察
地方政府(如台北市、新北市社會局) 新台幣 3,000 萬元 門檻較高,審查相對嚴謹,但適用範圍廣。
中央部會(如衛福部、教育部) 新台幣 3,000 萬元起跳 若業務範圍跨縣市,需向中央申請。部分業務(如醫療)有特別規定。
特定事務(如文化部) 可能為新台幣 1,000 萬至 2,000 萬元 標準較有彈性,需直接洽詢確認。

重點來了:這筆錢在申請時,就必須存入銀行開立的「基金專戶」,並取得銀行出具的「存款證明」。你不能只是口頭承諾。我看過有人準備了2900萬,就差100萬,整個案子被退件,一切重來。基金會申請流程

實務提醒:這筆「設立基金」未來只能拿利息來運作會務。所以你在規劃時,就要計算這筆本金產生的利息,是否足夠支應初期的基本人事、行政開銷。別讓基金會一出生就面臨財務窒息。

條件二:明確的公益目的與業務計畫

「從事公益」太模糊了。你必須在章程裡明確寫出基金會的「目的」和「業務」。例如,目的是「促進兒少福利」,業務就得具體列出像是「辦理弱勢兒童課後輔導」、「發放清寒獎助學金」、「舉辦親職教育講座」等。

主管機關會嚴格審查你的業務計畫是否真的符合「公益」性質,以及是否與其執掌相關。想辦藝文活動卻找上衛生單位,肯定被打回票。公益法人設立

條件三:合法完備的組織章程

章程是基金會的憲法,也是審查的核心。一份合格的章程至少要載明:名稱、目的、主事務所所在地、財產種類與數額(就是設立基金)、組織與管理方法(董事會怎麼組成、怎麼開會)、解散後剩餘財產的歸屬

這裡有個新手常踩的坑:董事會組成。章程裡要明定董事人數、資格、選聘方式。實務上,主管機關通常會要求至少要有5-7位董事,且其中須有一定比例的「與創辦人或捐助人無親屬、僱傭關係」的公正人士。你如果全部安排自己家人,幾乎不會過關。基金會申請流程

關鍵細節:章程中關於「解散後財產歸屬」的條款,必須明確指定給「性質相近的其他公益法人或政府」,絕對不能寫歸還給原捐助人或其家族。寫錯這一條,前面努力全部白費。

條件四:確立主管機關並備齊申請文件

你的基金會未來主要從事哪類公益,就歸哪個機關管。社會福利找地方政府社會局或衛福部,教育找教育部,文化找文化部。選錯機關,後續變更非常麻煩。

基本申請文件清單包括:
1. 申請書(向主管機關索取)。
2. 捐助章程正本。
3. 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(就是銀行存款證明)。
4. 董事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(常需附上願任同意書)。
5. 法人及董事印鑑。
6. 業務計畫書。
7. 設址地點的同意文件(如房屋使用同意書)。

文件看似不多,但每份的格式與內容都有隱藏要求。例如董事名冊的地址,有些機關要求必須是戶籍地而非通訊地。公益法人設立

慈善基金會申請流程六步驟

滿足條件後,我們來看怎麼跑流程。這不是直線衝刺,而是一關一關的闖關遊戲。

  1. 發起與籌備:找到志同道合的初始董事,共同討論章程草案、業務方向,並將設立基金匯入籌備戶。
  2. 選定主管機關並諮詢:強烈建議在正式送件前,先帶著草案去拜會主管機關的承辦人。聽聽他們的初步意見,能省下後面無數修改的時間。這步很多人省,結果就是不斷補件。
  3. 召開發起人會議並備齊文件:正式確認章程、選出第一屆董事,並製作所有申請文件。
  4. 正式送件申請許可:將文件送交主管機關。接下來就是等待審查,時間從一個月到數個月不等,期間可能會被要求補正或說明。
  5. 辦理法院登記:拿到主管機關的「許可設立函」後,必須在特定時間內(通常是6個月),向主事務所所在地的「地方法院」辦理法人登記。這一步會由法院公告,基金會至此才取得法人資格。
  6. 後續開業程序:完成法院登記後,要回頭向主管機關辦理「立案」,然後才能去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、申請捐贈抵稅統一編號、刻印、開立正式銀行帳戶等。

整個流程跑完,快則半年,慢則超過一年。耐心和對細節的堅持是關鍵。基金會申請流程

如何選擇對的主管機關?一個案例告訴你

假設「愛心關懷協會」想轉型成基金會,主要業務是「送餐給獨居老人」和「舉辦社區健康講座」。他們該找誰?

如果活動範圍只在單一縣市(如新北市),那麼向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」申請是最直接的路徑。如果他們計畫未來要跨縣市送餐,那就得考慮向中央的「衛生福利部」申請。選地方或中央,影響未來的監督密度、補助申請管道,甚至年度結報的複雜度。

我的經驗是,除非你有明確的全國性佈局計畫,否則先從地方主管機關開始,流程相對熟悉,溝通也比較直接。規模做大後,業務要跨縣市,再來思考變更主管機關的可能性。

實務問答:專家教你避開那些沒人明說的地雷

我們想成立基金會,但設立基金3000萬的利息根本不夠支付一位全職秘書的薪水,該怎麼辦?
這正是許多小型基金會面臨的現實困境。解法有幾個層面:首先,在規劃初期,業務計畫就不要設計成高度依賴專職人力的模式,可以思考以「專案外包」或「招募核心志工」來啟動。其次,章程中的業務項目,可以加入「接受委託辦理公益服務」或「從事有益於目的之投資」等條款(須符合主管機關規定),為未來創造其他收入來源預留空間。最重要的是,要有「以戰養戰」的思維,成立後積極向政府單位申請「補助案」或向社會大眾進行「專案募款」,這些專案的管理費可以合法用來支應部分人事成本。別指望光靠利息就能運轉。公益法人設立
聽說董事不能隨便換,那第一屆董事該找哪些人?親友團真的不行嗎?
親友團不是完全不行,但比例太高絕對是紅旗。主管機關希望看到的是基金的「公共性」與「獨立治理」。理想的董事結構應該包含:1/3 是與你理念相近的發起夥伴(執行核心),1/3 是具備財務、法律或會計專業背景的人士(提供專業監督),最後1/3 是社會上具公信力、與捐助無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正人士(例如學者、退休公務員、其他公益團體負責人)。後兩類人選能大幅提升申請案的可信度。記住,董事未來有法律責任,找願意負責的人比找好說話的人重要得多。
業務計畫書要寫多詳細?會不會寫得太具體,反而限制未來發展?
這是很好的顧慮。業務計畫書要「具體而富有彈性」。具體,是為了讓審查委員相信你不是紙上談兵。例如寫「辦理弱勢學童教育」,不如寫「第一年預計與台北市兩所國小合作,開辦兩班共30人的課後英語輔導班,每週兩次」。這顯示你有執行思路。同時,在計畫書結尾或章程的業務項目中,加入「其他符合本法人設立目的之相關公益性事務」這種概括性條款,就能保留未來因應社會需求調整的空間。主管機關怕的是空泛,也怕死板,你要呈現的是「有規劃的彈性」。基金會申請流程
基金會成立後,每年到底要花多少心力在行政與法遵上?
比你想像的多很多。這不是成立完就沒事了。每年固定功課包括:召開至少兩次董事會並製作會議紀錄、編製年度預決算書表、辦理財務稽核(視規模需會計師簽證)、向主管機關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、向國稅局申報。這些行政作業,至少需要一位半職以上的行政人員處理。我見過太多基金會因為創辦人忙於業務,疏忽這些法遵工作,導致被主管機關發函糾正甚至列入輔導名單。成立前,請務必把這部分的時間與人力成本算進去。公益需要熱情,但永續需要紀律。

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,像孕育一個有法律生命的孩子。它需要清晰的基因(章程目的)、健康的營養(設立基金)、合法的身份(主管機關許可與法院登記),以及長遠的教養計畫(業務與財務規劃)。

過程中的繁文縟節,其實是社會對於「公益資產」的一種必要保護機制。與其視為障礙,不如理解背後的邏輯。準備得越充分,你的公益理念就越能純粹而長久地發揮影響力。希望這份攻略,能成為你公益路上的一塊堅實墊腳石。公益法人設立